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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被告權利完整指南:緘默權、律師權、上訴權【2024】

說明刑事被告在偵查、審判階段享有的各項權利,包含緘默權、律師權、證據調查權等,幫助您在面對刑事追訴時保護自己。

王俊豪 · 合夥律師
2023-12-28(更新於 2024-12-01
12 分鐘閱讀

本文重點

  • 被告有權保持緘默,不需要自證其罪
  • 偵訊時可要求律師在場陪同
  • 辯護人可閱覽卷宗了解檢方證據
  • 對不利證人有交互詰問的權利
  • 不服判決可在 20 日內提起上訴

在刑事案件中,被告享有許多法律保障的權利。了解這些權利,能幫助您在面對刑事追訴時保護自己。


緘默權

緘默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,被告有權拒絕陳述,不需要自證其罪。

緘默權的內涵

  • ✅ 可以拒絕回答任何問題
  • ✅ 沉默不能作為有罪的證據
  • ✅ 偵查機關不得強迫陳述
  • ✅ 適用於偵查及審判全程
  • 何時行使緘默權

    建議在以下情況行使緘默權:

  • 尚未與律師討論前:貿然陳述可能對自己不利
  • 問題涉及案情關鍵時:避免說錯話
  • 不確定如何回答時:寧可沉默也不要亂說
  • 重要:行使緘默權時,請明確表示「我要行使緘默權」,而非只是沉默不語。

    律師權

    委任律師

    被告可以隨時委任辯護律師。若經濟困難,可申請法律扶助:

  • 📞 法律扶助專線:412-8518
  • 🌐 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申請
  • 律師在場權

    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 34 條:

    階段律師權利
    警詢階段律師有權在場陪同
    檢察官偵訊律師有權在場陪同
    法院審理律師得為被告辯護

    律師在場的重要性:

  • 確保偵訊程序合法
  • 防止不當取供
  • 協助被告正確陳述
  • 即時提供法律建議
  • 強制辯護案件

    以下案件必須有律師辯護

  • 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
  • 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陳述
  • 被告為原住民(可選擇是否需要)

  • 閱卷權

    辯護人可以閱覽、抄錄、複製卷宗及證物,了解檢察官掌握的證據內容。

    閱卷範圍

  • 📁 起訴書及相關書類
  • 📁 證人筆錄
  • 📁 物證照片及鑑定報告
  • 📁 相關函文及公文
  • 閱卷時機

    階段閱卷權限
    偵查中原則上不得閱卷(例外:羈押審查時)
    起訴後可向法院聲請閱卷
    審判中全案卷證均可閱覽

    交互詰問權

    被告對於不利證人,有權進行詰問,質疑其證詞的可信度。

    交互詰問程序

  • 主詰問:傳喚證人的一方先行詰問
  • 反詰問:對造當事人詰問
  • 覆主詰問:原傳喚方再次詰問
  • 覆反詰問:對造再次詰問
  • 詰問技巧要點

  • 問題要簡潔明確
  • 避免誘導性問題(主詰問時)
  • 針對矛盾點追問
  • 質疑證人的觀察能力或記憶

  • 上訴權

    對於不服的判決,被告有權提起上訴,由上級法院重新審理。

    上訴期限

  • 收到判決後 20 日內提起上訴
  • 逾期上訴將被駁回
  • 上訴層級

    審級法院審理範圍
    第一審地方法院事實及法律
    第二審高等法院事實及法律(覆審)
    第三審最高法院僅審查法律問題

    被約談時該怎麼辦?

    若收到警察或檢察官的約談通知,建議採取以下步驟:

    Step 1:確認身分

  • 確認自己是「被告」還是「證人」
  • 被告享有緘默權,證人則有作證義務
  • Step 2:立即聯繫律師

  • 在接受偵訊前先諮詢律師
  • 必要時請律師陪同到場
  • Step 3:準備相關資料

  • 整理可能相關的文件、對話紀錄
  • 回想事件經過,但不要預設立場
  • Step 4:偵訊時的注意事項

  • ✅ 仔細聆聽問題再回答
  • ✅ 不確定的事情說「不確定」
  • ✅ 筆錄核對後再簽名
  • ❌ 不要猜測或編造
  • ❌ 不要在壓力下承認未做的事

  • 常見問題 FAQ

    常見問題 FAQ

    分兩種情況:如果是以「被告」身分通知到案,您可以選擇是否到場,但若經合法傳喚不到,警察可聲請拘票。如果是現行犯,警察可當場逮捕。建議主動配合並請律師陪同。
    依法偵訊應全程錄音,必要時錄影。被告也可以要求錄音錄影。若偵訊未錄音,該筆錄的證據能力可能受到影響。
    認罪可能獲得較輕判決,但前提是確實有罪。若無罪而認罪,將產生冤案。建議在律師評估案件後,再決定是否認罪。切勿因壓力而承認未做的事。
    羈押期間可以:與律師接見通信、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、準備抗告救濟。家屬可以送入日用品(須經檢查)。建議盡快委任律師處理。
    符合資力要件(月收入低於一定標準)的民眾,或原住民、身心障礙者等特定身分,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律師協助。可撥打 412-8518 諮詢。
    刑事辯護被告權利刑事訴訟緘默權律師權

    作者

    王俊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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